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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是,10年6月到11年8月31号,请问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能有2个月薪水吗

廖** 江苏 - 淮安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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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淮安

合同期是,10年6月到11年8月31号,请问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能有2个月薪水吗

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限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赔偿。适用本条限定时应当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认可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认可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商定要求,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认可续订,无论劳动者可否认可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2019-01-24 17:3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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