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意外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意外职责、确定交通意外导致的损失后,召集两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职责的交通意外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时限内,意外处置人员会召集两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借口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到协议的,两方订立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意外处置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到协议或协议奏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2019-01-24 17:0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