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职责限定》第十八条限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能够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根据该《限定》第十九条限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才能要求更换或退货。
2019-01-24 12:4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