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岁以下的娃儿,隶属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通常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娃儿不宜与其共有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娃儿有抛弃、凌虐做法),而父方要求娃儿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由(如母方被坐牢、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本领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娃儿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娃儿确不能随母生活的。
④爸妈两方协议2岁以下娃儿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娃儿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娃儿,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娃儿的职责感、以及与娃儿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限定;
②娃儿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久两地分家的情况。
③无其他娃儿,而另一方有其他娃儿的;
其他娃儿指另一方的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养娃儿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娃儿等。
④娃儿随其生活,对娃儿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二婚困难的,能够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娃儿单独随(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外)祖爸妈要求并有本领协助照看(外)孙娃儿。
⑤-
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娃儿的情况、
三、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娃儿本人的意见。
四、爸妈两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娃儿。
以上资料来自于婚姻法抚养权的部分,你能够参考下,同理,你们现在隶属年满十岁以上的娃儿,你们能够决定由谁来抚养,这个其实很简单的,如果你们要求法律定夺,法律将会根据你们爸妈的意愿以及个人经济情况决定谁具有你们的抚养权
2019-01-17 10:13: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