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利侵权的证据搜罗好之后,能够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商量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商量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到和解协议,解决纷争。提议商量意向时通常能够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限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时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能够根据分别情况,口气能够强硬,也能够缓和。通常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2)另一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另一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做法; (3)希望另一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4)如果另一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2、行政裁决或商洽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足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做法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经过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职责进行调解。
3、向法院诉讼: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做法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做法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做法。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诉讼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2018-12-30 01:08: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