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涉嫌滥伐林木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限定:违背森林法的限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条第二款的限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限定的其他主管部门准许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拥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背林木采伐许可证限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30立方,隶属数量较大: 《解释》第六条限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三、具体量刑准则: 《刑法》第345条第二款限定:违背森林法的限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12-18 02: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