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议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规则,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规则。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诉讼状时,对符合法定要求的诉讼,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可否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接收诉讼手续,并出具注明收到日子的书面凭证。需要增加必要相关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手续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可否立案登记。
2018-12-18 16:1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