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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证明另一方婚外情的证据很充足,能够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多分,
二、净身出户在现实中很少,法官的审判思维通常是利益均衡,不可能轻易让一方净身出户。
首先,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无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那么主张多分财产的要求就无前提可言。而且这种证据必须是很充足的,注意我的用词,证据很充足。只有在你证据很充足的前提下才能让法官信服你的主张是很有可能存在的,你才能让法官在内心确认另一方具有很大的犯错。我常说,唯有影响法官的内心判断,才能争夺优势,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即使法官相信你的证据,也相信你是受害方无犯错方,但是你想让法官完全支持你,裁判另一方一无所有,即净身出户,这也是不现实的。因为法官的审判思维通常是利益均衡思维,即两方利益基本均等,通常不会明显偏向一方,除非一方有很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法官轻易裁判另一方一无所有,另一方跑到法院来闹事或纠缠,法官也吃不消啊,法官也是人,他们也受上级主管监督。所以法官很难在一个离婚案件中,裁判另一方净身出户,这不符合中国国情。
2018-12-17 11:4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