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代书遗愿,需要立遗愿人找两位以上家族之外无利益冲突人员为旁证,由一位旁证代替当事人书写遗愿指定继承人,再由立遗愿人签名和按手印,注明年月日。其他旁证和代书人也签名。 限定旁证是不应予和继承人有利益冲突,也不应予和被继承人有利益冲突的。所以被继承人的亲友是不能作为旁证的,这份遗愿是无效的。 《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愿由遗愿人经公证机关解决。 自书遗愿由遗愿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证明人和遗愿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 遗愿人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立表面遗愿。表面遗愿应当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在场证明。危急情况解除后,遗愿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愿的,所立的表面遗愿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愿证明人:
1,无做法本领人、限制做法本领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018-12-16 19:25: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