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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海南 - 海口
我国《婚姻法》限定:“娃儿对爸妈有赡养扶助义务。”“娃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本领或生活困难的爸妈,有要求娃儿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限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看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至第18条有全面限定,赡养人的具体义务包括: (1)物质上的赡养。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 (3)精神上予以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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