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法律限定,坐牢不可能15天,只有刑事拘捕能够是15天。问题应当是刑事拘捕15天与行政拘捕15天的差别。两者具体差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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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性质分别。行政拘捕(又称治安拘捕)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捕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手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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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处罚的爱人主要是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捕的对则象是冒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职责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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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的目的分别。行政拘捕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捕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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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机关分别。行政拘捕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捕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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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羁押时限分别。行政拘捕的最长时限是15天,违法做法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捕20日;通常案件的刑事拘捕的最长时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限),对窜逃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捕时限最长是37天。
2018-12-15 11:5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