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自动去职,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能够任意辞工的,劳动者辞工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议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议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够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准许,并能够要求支付剩余的薪水及经济赔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薪水)及解决去职手续等;
2、无提前30天提议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工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聘请劳动者产生的花费,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受。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议的书面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准许就能够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议;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薪水解决去职手续。
二、劳动者能够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工信、辞工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薪水或不为劳动者解决去职手续,劳动者能够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018-12-13 15:0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