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90多岁高龄的杨老先生,在老伴过世15年后也辞世,两位老人终身未育,仅收养了两个养女,两个养女又有6个娃儿。杨老先生生前留有一份代书遗愿,将自己的一处房屋平均遗赠给6个孙辈的其中二人。明明有6个孙辈,遗产却只给了二人,其他人对遗愿的真实性提议异议。有孙辈称,外公在2004年左右就因年纪大精神状况不好,而且这份遗愿也无进行公证。其中二人还认为,自己对外公生前尽了赡养义务,外公的后事也是大家一起操办,故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处置该案。法院查明,居委会的证明只表示从2004年起,杨老先生给居委会的印象是有老年痴呆症的症状,而不能肯定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症。开庭期间,代书人和遗愿证明人也出庭作证,以对抗居委会的证明效力,且两证人证明代书遗愿是杨老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当时精神状态是正常的。最终,根据多种因素,法院裁判确认代书遗愿有效。■以案释法代书遗愿需有两个以上的证明人
2018-11-21 12:38: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