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纷争,打官司是迫不得已的一种方式,还有三种方式能够解决,第一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暂行限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经过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能够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是调解和商量。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纷争的两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到和解。业主也能够和开发商自行商量解决。第三种方式是仲裁。房地产纷争托付仲裁的前提是两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到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组织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组织和仲裁庭的人员是由当事人两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纷争两方的对立情绪。要在保修期内通知开发商
2018-11-15 10:32: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