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诉讼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工作单位、住所。第一百二十条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议副本。书写诉讼状确有困难的,能够表面诉讼,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族、职业: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职务、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根据法律限定:
(一)原告的姓名;
(二)被告的姓名;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
(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中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诉讼状中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可见并不是必须要有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住所等信息、住所等信息
2018-10-24 11:41: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