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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实上工作近20年,现在私营公司工作不到2年,1月前非因工受伤,需休息治疗。请问医疗期是多少?薪水要怎样计量?法律依据是什么?

母** 山东 - 济南 涨工资政策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济南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公司工人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限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限定,公司工人因得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事实上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予以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事实上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018-10-23 05:5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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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律师 咨询我

您好。如果已经双方合同确认的工资,之后是否涨工资是按照公司安排或双方协商涨幅,不是强制必须涨工资。除非约定了按工龄等条件按年度递增一定比例的除外。这个要具体分析。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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