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法占有!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的限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做法,民法上称为“获到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返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要失物则是他的权利。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返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二款限定】凡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做法,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通常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8-10-22 15:54: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