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男,女两方未婚,但是女方已怀三个月的小孩,但是男方分别意要小孩,也分别意结婚,女方应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男方应该负什么法律职责。

王** 广东 - 广州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广州

你好,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同住,但未解决结婚证,隶属非婚同住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也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要分隔,能够自行分手,无需解决离婚手续,但如果对同住期间娃儿、财产等有争议,能够另行向法院诉讼

2018-10-22 08:07:1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由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造成重伤,需要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规定的赔偿责任。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可以警告、罚款或拘留,但16-18周岁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拘留...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男方没有离婚,和别人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且生育了子女,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重婚罪,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要求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受害人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一样受法律保...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小三如果是意外怀孕,则男方不涉嫌犯罪,是无法起诉男方的;如果男方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小三可以告男方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