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费报销 工人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花费,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子、入院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花费明细清单(包括:药物、体检、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旧伤复发、康复治疗核准 工伤工人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工人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工人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组织提议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组织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
三、转诊转院 工伤工人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组织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组织提议建议、单位填写《工伤工人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组织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花费由单位或工人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四、个人医药花费报销 工伤工人报销个人医药花费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处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组织治疗工伤的花费;经准许转到协议医疗组织以外就医的花费;工伤工人国内探亲或在外省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组织)的花费;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花费。 报销个人医药花费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子、入院主诉、现病史、体检、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花费明细清单(包括:药物、体检、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五、辅助器具配置核准与花费结算 工伤工人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凭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填写《工伤工人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协议医疗组织提议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辅助器具配置组织配置。 协议辅助器具配置组织配置花费,按月填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花费申请结算表》,提供配置辅助器具明细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核准单》,到医保经办组织(审核一部)审核结算。
六、驻外人员和异处定居工伤人员的备案 单位须报送下列资料解决备案手续:个人填报的《贵阳市驻外人员和异处定居工伤人员就诊协议医疗组织备案表》、异处定居工伤人员户口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单位填写的驻外人员、异处定居工伤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
七、一次性工伤待遇申领 一次性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贴金、丧葬补贴金、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到医保经办组织(帐户部)核定。
八、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 单位凭工伤认定结论、劳动本领判定结论,填写《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并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手续,到医保经办组织(帐户部)进行供养亲属的待遇资格审核。身份证明手续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亡工人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手续;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九、时常性待遇申领 工伤保险时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级工伤工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工人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凭工伤认定、劳动本领判定结论,供养亲属资格确认的《供养亲属资格核定表》,到医保经办组织(帐户部)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核定时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级工伤工人伤残津贴要求的发给《伤残人员时常性待遇发放证》,符合享受工亡工人供养亲属抚恤金要求的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
十、时常性待遇资格年审 《伤残人员时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有效期为2年。每年年审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之内年审。年审时需填写《贵阳市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年审表》,凭工伤工人生存状况证明、供养亲属生存状况证明及工伤工人、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要求发生变化的证明,由单位或本人持《伤残人员时常性待遇发放证》、《供养亲属抚恤金核领证》到医保经办组织(帐户部)盖章确认。
2018-10-21 04:26: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