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只是通常代理授权。不过,不影响根本。除非当事人对律师有专门的特别的代为提起执行异议的授权。但你的问题是律师不是以当事人的名义。作为律师,则执行异议案件都不应该立案,那怕是律师代为签名律师按理能够获到特别授权,除非增加当事人的签名,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包括提起执行异议),是不能以当事人的名义提起执行异议的,通常也是瑕疵问题,如果当事人时候追认,而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执行异议,但执行异议的启动最好还是当事人在《执行异议书)上自己签字认可,或者诸如执行流程的特别代理授权
2018-10-19 17:56: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