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
一、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七条的限定,薪水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的日子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水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因此,用人单位拖延薪水的做法是违背上述限定的。
第
二、《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八条限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水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做法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水和经济赔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没理由拖延劳动者薪水;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水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的。经济赔偿和赔偿金的准则,按国家有关限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水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2018-10-19 23:00: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