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患者是一位65岁的老人,他在工地上守手续,像这个情况是不是隶属工伤,他们给我的解释就是不算工伤,说的是事发点离工地大门已经超发生界限。意外发生在新都

熊* 四川 - 宜宾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宜宾

你好,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这个情况应该不隶属工伤。

2018-10-19 18:17: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王雪英律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