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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以一方姓名登记产权,婚后书面协议为共有财产,他在婚内将房屋一方进行银行典质,我根本不知道,现在诉讼离婚,我能否到借贷银行寻找借贷合同,作为离婚原由证据?

秦** 山东 - 日照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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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日照

结婚后你们两方无论谁向他人借账,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两方借的钱,是夫妻共有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账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有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能够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

2018-10-19 02: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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