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夫妻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多少个要求:一小孩的年纪,二是夫妻的经济要求,三是爸妈两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限定:“离婚后,爸妈对于娃儿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娃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娃儿,如两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持不能达到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娃儿的权益和两方的具体情况裁判。”
《娃儿抚养意见》第4条限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孙娃儿或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关于您提议的女方提离婚小孩由谁的问题,同时也是要考虑娃儿意见的。由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肯定的辨别和判断本领,能够表述自己的意愿,因此,《娃儿抚养意见》第5条限定,爸妈两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娃儿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爸妈两方均要求娃儿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做法(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娃儿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要求。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2018-10-18 19:3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