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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起我在一大型国企工作,2004年由于生小孩就开始休息,现在单位通知我工作,如果不工作就解除劳动合同,也无赔偿,请问单位这样做对不对?

周** 广东 - 东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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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东莞


1、您所询问的案件中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纷争。
2、单位要炒鱿鱼您是要有法定借口的,如果员工被追究过刑事职责,那么单位是能够炒鱿鱼员工的。但是您只是被公安机关处置过,也就是最多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刑事处罚,只要您无其他法定能够被炒鱿鱼的情节,那么单位不能以此为因炒鱿鱼您。
3、单位以此为因炒鱿鱼您的做法违法,您能够要求单位给您经济赔偿,也就是两倍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
4、由于您已经在该单位持续工作了11年,是能够要求单位与您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2018-10-18 09:2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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