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屋证上加姓名
夫妻婚后买下的房屋,如果房屋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现在想把另一方的姓名也加上,只需要两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屋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两方共有拥有该房屋的申请,就能够解决房屋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花费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体在100元以内。
婚前房屋证上加姓名
房为一方婚前个人买下的,结婚后,另一半姓名也想加为房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屋交易的流程,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解决房屋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屋证、房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花费发票,买卖两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2018-10-18 07:10: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