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两方结婚时均为二婚,共有生活了6年零二个月,有产权房一套,现男方不幸病逝,女方对男方的房可否有使用权,若有但女方不能与继子共有生活可有方式解决?

杨* 贵州 - 遵义 再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贵州 - 遵义

如果确定是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转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不会进行分配。仍归男方所有。但会对其他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夫妻两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1)一方或两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两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两方由知识产权获到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两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两方获到的债权;  
(6)一方或两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2018-10-17 22:21: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遵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