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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伯父,也就是我父亲的亲哥哥。有4套房屋,说明我有一套房屋的使用权。现在我伯父领养的小孩要怎样把原来的4套房屋重建。请问我能够继承什么

严** 四川 - 凉山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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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凉山

房屋继承法律限定是按照《继承法》的限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屋转归继承人的做法。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做法,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规则,继承关系要在肯定的要求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屋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屋的人)丧命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要求。有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屋而产生纷争,在生前就将房屋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娃儿,这也是合法的做法,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无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做法。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限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要求。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愿,将房屋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罚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要求。有的房屋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丧命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屋进行产权分配将隶属被继承人另一半的份额(除有商定者外,通常应分出房屋份额的一半)分配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解决:有遗愿的,按照遗愿继承或遗赠解决;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解决。被继承人丧命后,如果生前立有遗愿,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愿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置。无遗愿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置。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限定,由继承人按继承步骤、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限定的法定继承人是:另一半、娃儿、爸妈、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  继承步骤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步骤。《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步骤: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步骤的继承人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包括无第一步骤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步骤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步骤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通常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看,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本领和抚养要求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商量一致,能够平均分配遗产,也能够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屋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能够因继承人的下列做法而丧失:  
1、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抛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虚构、修改或者销毁遗愿,情节严重的。  房屋的继承和分配与其他财产分别,房屋虽然能够分配但这种分配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由继承人共有继承,作为共有的房屋。如肯定要分配时,能够采用作  价分配的方法。房地产继承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即死者生前无交待或立下遗愿,因此继承的步骤以法律限定的流程进行;另一种是遗愿继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确的意愿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遗产去世后留给什么人继承。  
1.房屋继承时怎样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房屋继承时申请所有权转移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请书;②继承人身份证伯;③原房地产权证;④被继承人丧命证明;⑤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2.分配房屋遗产,采取何种方式为宜?  房屋遗产分配分别于其他财产的分配,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人数较多不易分配,或因房屋遗产本身的结构也难以分配等,如果强制分隔、割断,可能损害房屋的效用,以致导致生产不能正常使用,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此,如果分配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能够分配处置。对于不宜分配的房屋,能够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置:  
1、折价赔偿方法。通常是归寓居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赔偿。房屋作价准则能够由继承人自行商量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限定的私房评估准则,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法评定。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能够商定遗产房屋为共有所有,能够是按份共有,也能够是共有所有。在房屋遗产分配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赔偿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无彻底解决纷争,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增加,如折价一方因经济本领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冲突。

2018-10-17 08:0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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