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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05年进一公司,到现在未签劳动合同,今因工作发生意见,要辞掉我,怎样赔偿,谢谢

钟* 香港 - 新界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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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香港 - 新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议,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劳动合同签约3年但是工作2年后公司要辞掉应按照上面限定得到赔偿

2018-10-16 16:1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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