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建筑是指无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应当遵循相关流程进行废除;
2、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主管和负责所辖范围内废除违法建筑工作;拆违实施部门作出责令限期废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借口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未在限定时限内提议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议的事实、借口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废除的书面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责令限期废除决定限定的时限内,自行废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废除确有困难的,拆违实施部门能够代为废除。
4、综上,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废除前,必须向被拆人员送达事先告知书,被拆人员能够申辩;借口不成立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向被拆人员送达限期废除的书面决定,被拆人员不在限定时限内自行废除违法建筑,由政府工作人员安排废除,废除时,应当出具工作证。
2018-10-16 19:58: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