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解释》限定,托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商定面积不符,合同有商定的,按照商定处置;合同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息金的,应予支持。买房户认可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事实上面积大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商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受,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事实上面积小于合同商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息金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两倍返还买房户。所以3%以内的你们承受,其余由开发商承受,你们不用支付。
2018-10-16 10:33: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