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退出保证职责,需经过债权人认可,如果仅仅是通过你雇主认可,到时候你雇主不现身,债权人定是揪着你不放。
保证分通常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他们有分别的职责承受方式;保证时限在合同中有商定(遵照商定)或商定不明(保证时限为2年)或未商定(保证时限为6个月),都要从债务履行期期满时开始计量。
所以无论可否出具答允书,只要你雇主诚信,这笔钱即便你先承受了也能够向他追偿;但是你到底要不要承保证证职责了,要看你是通常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还要看保证时限可否已过。
2018-10-16 11:01: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