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他人摄影作品上进行再创造,可否构成侵权应该视情况而定。如果再创作的作品只是对摄影作品的内容精确的临摹,那么再创作的作品应认定为是对摄影作品的复制,未经摄影作品著作权人认可,复制其作品会构成侵权。如果再创作的作品加入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元素,则能够构成摄影作品的演绎作品。刘某以贵社的摄影作品为参照,加入自己的创造性元素而创作出来的作品,应认定为演绎作品,不构成对摄影作品的侵权。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刘某在行使著作权时侵犯了贵社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那就隶属侵权。
2018-10-04 19:50: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