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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俩家乡村里实行“抓阄”让村民选址修房。当时,要我家现在的地方。当时他认可交换的,现在还能给我俩要回?谢谢!

袁** 陕西 - 西安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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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西安

某村民占用村集体的道路等土地进行建房的,应经村集体认可,并要依法向国土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批。否则,属违法占用,属违法建设。村民能够向村委会、建设规划部门投诉反映。无论某村民可否属合法建房,但因建房影响当事人正常出行的,当事人能够就相邻间的通行权益要求某村民留出道路,经两方商量或经村委会调解无效的,当事人能够将某村民诉至当地法院进行维权。

2018-09-26 02: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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