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女方争夺抚养权出于有利地位:
第
一,两岁以内的娃儿通常随母亲生活。
第
二,十岁以上,两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持的,要考虑该娃儿的意见。
第
三,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小孩,女方争夺小孩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2、娃儿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娃儿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娃儿,而男方有其他娃儿的;
4、在男女两方的抚养要求,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碎有犯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小孩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小孩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将小孩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两方均无明显犯错,各方面要求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看小孩,得到小孩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娃儿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娃儿与其共有生活,但娃儿单独随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娃儿照看外孙娃儿的,可作为娃儿随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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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6 01:04: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