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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自己盖的房,无房屋证,现在要拆迁,可是拆迁人要求我俩要买一个户头15万,240平方的房,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林* 江苏 - 盐城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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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江苏 - 盐城

房屋拆迁赔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赔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无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赔偿不能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屋证还在他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赔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能够向卖给你房的人要求赔偿,如果两方商量不成的话,能够向法院提诉讼
2、该房屋无获到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不能解决房屋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获到规划许可证或违背规划许可证限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时限期满未废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废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怎样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足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定处置。
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通常是能够得到适当赔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赔偿相比要低得多,通常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赔偿。

2018-09-26 01:1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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