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限定,合同解除分为商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只有当事人的做法构成根本性违约,才能够适用法定解除。本案中被告熊某已先行将标的房屋典质给了商业银行,该做法可能导致原告不能得到房屋所有权,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其做法构成根本性违约。原告先行向被告支给了16万元购房款,且浪费原告的时间与精力,根据相关法律的限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受相应的赔偿损失。两方在合同中商定,一方构成违约,则需向守约方支付20000元违约金。该合同商定是两方在合同订立之时,对合同后续履行经过中存在违约做法的商定,依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予以支持。且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违约金的处置条款,有利于简化后续损害赔偿金的计量,方便当事人履行并予以履约,减少两方二次纷争的发生。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限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能够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限定处置”。所以本案原告温某要求被告支付合同商定的违约金于法有据,应当予以支持。通过违约条款的适用有利于督促合同两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经过中遵守诚信规则,故本案原告原告的诉请应予以支持。
当违约之后,被另一方追究并支付完违约金之后,合同关系还存在吗,还受合同条款约束吗?现在知道答案了就到这里了上述内容就是对问题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能够吗的解答
2018-09-24 21:19: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