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准则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出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出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出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出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出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出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出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出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出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出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准则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牵涉财产分配,财产总额不超出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出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牵涉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出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出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018-09-24 00:26: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