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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离婚两年了,我在打电话的时候男方和男方母亲都告诉我他们出去打工去了,当时离婚的时候小孩是判给男方的,女方不承受任何抚养费的,请问我现在应该要怎样办,

李** 吉林 - 白城 子女抚养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吉林 - 白城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量。经法律流程夫妻离婚,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娃儿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娃儿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娃儿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娃儿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2018-09-23 21:1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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