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有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做法。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且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做法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由导致的。做法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立场,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2018-09-23 17:18: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