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拆迁隶属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失地农民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人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隶属小产权房,只供乡下人口解决寓居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限定下不应予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
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乡下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当然其它情形的安置房,如商品房要求好的农民也能够自已用赔偿资本自行买下。
2018-09-22 12:3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