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你好,想问一下,小孩十个月大,我不得无去了趟医院,有什么好办法吗,都说让协议签字,她不认可要怎样办呢

曾** 陕西 - 咸阳 结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咸阳

您好!夫妻感情破碎并且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去人民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债务、娃儿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手续,调查夫妻共有财产和债务,争夺小孩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本领抚养小孩的证据

二、立案。立案要准备以下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诉讼书(建议律师代写)。

三、开庭。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诉讼后,开始诉讼流程,到做出裁判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限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要求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议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手续,进行调查研究,搜罗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诉讼或应诉要求的当事人,通知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到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到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通常不发给调解书;达到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裁判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子。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不满庭的证人证言;询问判定人,宣读判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两方互相辩论。

四、裁判。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裁判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裁判书。离婚案件的一审流程结束。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流程。如果当事人在裁判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裁判奏效,一审结束。一审裁判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借口6个月内不得再次诉讼,这相当于给了两方一个冷静期。

2018-09-22 12:42:3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咸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