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命赔偿金不是遗产,丧命赔偿金能够参照《继承法》分配遗产的原则加以合法分配。
对于丧命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无明确限定,通常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主张丧命赔偿金的权利主体确定为“近亲属”,民法通则等各类司法解释的定性,近亲属为:“近亲属包括另一半、爸妈、娃儿、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孙娃儿、外孙娃儿。”
因此有上述人对丧命赔偿金予以分配。
分配上,实践中通常参照继承法的分配原则,即先由第一步骤继承人分配,无第一步骤继承人再由第二步骤继承人分配,同时兼顾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短缺劳动本领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能够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018-09-22 11: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