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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子已干了10年,现厂子要乔迁,但因家庭小孩都在这边,乔迁的地方不是很远,但我不愿过去,请问这种情况能够要求厂子按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赔偿吗?

陈** 山东 - 临沂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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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临沂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两方又不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如果用人单位搬到东莞市以外的其他市区的话,则隶属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支付准则为做满2年补一个月,超出半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薪水以应发薪水为准。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解决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2018-09-21 19:1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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