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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6年年末因车祸受伤,导致左大腿股骨骨折远端骨折,现在要进行伤残判定,这个评定准则是按照新准则还是旧准则?有相关法律依据么

丁* 甘肃 - 定西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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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定西

因交通意外、有意伤害等原由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民事赔偿的,可根据人身损害伤残判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工伤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劳动本领判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医疗意外导致损害结果的,可根据医疗意外判定结论确定伤残级别。因有意伤害导致损害结果的,欲要求追究刑事职责的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判定结论确定伤害级别。各判定宽松程度、级别受限程度均分别,具体构成多少级伤残,必须由国家机关如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委托判定组织判定,最终根据判定结论确定。

2018-08-19 21:0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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