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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离婚协议只写了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有看望权,男方诉讼女方还要给抚养费吗?

朱** 新疆 - 乌鲁木齐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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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一、抚养费要怎样确定
娃儿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娃儿的事实上需要;
②爸妈两方的负担本领;
③当地的事实上生活水准。
离婚后,不和娃儿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娃儿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得超出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薪水总额,包括薪水、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通常参照《道路交通意外赔偿事项参照准则》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娃儿长久患有重大疾病、或娃儿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变换
抚养费的变换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娃儿在必要时提议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娃儿生活所需;或娃儿升学、事实上所需抚养花费超出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娃儿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没有能力支付全部医疗花费;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娃儿与其生活水准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久疾病或者丧失劳动本领,经济相当困难,没有能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娃儿一方又能负担娃儿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承受
1、由爸妈两方协议
爸妈通过平等自愿商量,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到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娃儿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娃儿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娃儿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爸妈两方损害娃儿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两方的经济状况、本领、娃儿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准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娃儿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裁判
两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娃儿合法权益、有利于娃儿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娃儿的事实上需要、爸妈两方的负担本领和当地的事实上生活水准依法干了裁判。
四、抚养费给付时限
1、原则时限:
根据娃儿成年的含义,原则时限通常是支付到娃儿18岁为止。如果娃儿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通常生活水准的,爸妈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岁以下,爸妈必须支付抚养费,16岁以上不满18岁视情况给付,18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时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娃儿成年,但如果爸妈有经济负担本领,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娃儿丧失劳动本领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本领,但其收入不够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娃儿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娃儿确无生活本领和要求的。

2018-08-18 11: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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