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隶属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获到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薪水、奖金,从事生产、经营获到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获到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得到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给了房款,婚后才事实上获到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买下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获到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有生活中自然毁损、消磨、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有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得到返利,则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018-08-18 10:5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