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并无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最低时限做出限定,《劳动合同法》仅仅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
但劳动合同的时限和试用期有关,具体能够参考以下限定:
劳动合同时限三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劳动合同时限2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商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时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商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限内。劳动合同仅商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时限为劳动合同时限。
2018-08-17 13:50: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