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意外行驶证被扣,通常能够在10日内取回,需要检验判定的,判定报告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就能够领取行驶证。法律依据:《交通意外处置流程限定》第四十四条:“检验、判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意外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行驶人逃跑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置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交通意外处置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限定:对因检验、判定需要扣留意外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托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资料的时限。
2018-07-19 02:58: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