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无,《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步骤继承: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步骤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娃儿,包括婚产娃儿、非婚产娃儿、养娃儿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娃儿。 本法所说的爸妈,包括生爸妈、养爸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妈。 本法所说的弟兄姊妹,包括同爸妈的弟兄姊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兄姊妹、养弟兄姊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弟兄姊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娃儿先于被继承人丧命的,由被继承人的娃儿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的表述,无说明是谁的遗产,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的遗产,由于你父亲已离世,那么你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是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是第一步骤继承人,而你的叔叔们是第二步骤,他们无继承权。希望能帮助你
2018-07-18 19:35:31 回复